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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增12个跨境电商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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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增12个跨境电商监管试点


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从9月1日开始,新增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从9月1日开始,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第一批10个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企业可以“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 “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优惠政策,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更加精简便捷。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策也让传统产业找到了新的发展机遇,以家电、电器名扬海内外的广东中山,由于疫情原因传统订单有所下降,但线上订单暴增,此前他们只能以一般贸易进行报关出口或转运到深圳等已经实施跨境电商B2B试点的城市进行报关出口,这一来一回,运费、仓储都需要成本。


此外,这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还增加了南宁、重庆、成都、长沙、西安等中西部地区。在成都空港国际快件中心,一批服饰、手机壳等货物顺利通过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模式准备出口欧美。过去一个个小包裹单独打包贴面单,如今可以一次性批量申报出口,出口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中西部外贸更好发展。


资料来源:进出口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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